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,为了落实在岗教授、副教授100%为本科生上课,以及公司“312工程”中“教师教学能力提升计划”里对40岁以下青年教师的示范课,体现以老带新、促进青年教师课堂讲课能力的作用,教务处从本学期开始开展教授进课堂和青年教师观摩听课活动,请各二级学院在本学期组织青年教师开展课堂观摩听课活动。具体要求如下:
1. 各二级学院应组织讲师、助教观摩学习听课,主要学习课堂教学内容和讲课方式方法的应用。可以观摩学习本学院的教授、副教授讲课,也可以听外院系的教授、副教授讲课,还可进行访谈和交流。附件1为本学期全校教授、副教授上课时间和地点。
2.观摩学习听课是青年教师的基本要求。各二级学院应妥善保存记录表,作为院系评估工作的支撑材料和期中教学检查的一项内容。附件2为观摩听课的记录表。
要求每位教师最少听2次课,填写“青年教师观摩听课记录表”,教授和副教授自愿,但是新进的老师要求必须有4次以上,听完课后让讲课老师在表格最后签名。
附件1:2011年下半年教授、副教授上课时间及地点
附件2:青年教师观摩听课记录表
附件:附件12